岁末年初,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湖北武汉爆发并扩散至全国各地。从各级政府、医疗机构到社会组织、企业和个人,举国奋起,齐心协力抗击疫情。为动员全社会慈善力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,湖北及民政部在年初先后发文指定湖北省红十字会、湖北省慈善总会、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武汉市慈善总会、武汉市红十字会五家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接收疫情防控款物,并要求除定向捐赠外,原则上服从湖北省、武汉市等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。
但很快,湖北及武汉的红十字会因捐赠物资发放缓慢、分配不公等问题,被推上了风口浪尖,受到媒体和网民的口诛笔伐,纷纷指责红会的能力太弱,担不起抗疫重任。甚至有网友质疑,武汉市红十字会从捐赠物资中收取服务费,以至于武汉红会不得不出来辟谣,声明自己并没有收取管理费。然而,质疑和争议并没有就此结束。网络上对慈善组织、红十字会能否收取管理费一事的讨论此起彼伏。很多网友表示难以理解,认为自己的捐款应该全部用于慈善,不应该被当作管理费;当然也有不少网友对慈善组织收取合理的管理费表示理解和支持,指出慈善组织也需要支付各种工作成本,全职人员并非义工,也需要工资养活自己和家人。
慈善组织管理费为何这么招人恨?
【管理费是什么?】
管理费,准确说是管理费用,在2016年公布的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中,有如下定义: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是指慈善组织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规定,为保证本组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下列费用:
(一)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工作经费;
(二)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住房公积金、住房补贴、社会保障费;
(三)办公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折旧费、修理费、租赁费、无形资产摊销费、资产盘亏损失、资产减值损失、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、聘请中介机构费等。
关于管理费的争议,实际上由来已久,正反双方经常在现实中或网络上唇枪舌剑,争得面红耳赤,但经常谁都说服不了谁。部分公众始终不理解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的做法,存在抗拒心理或抵触情绪,怨念颇深,甚至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。为什么公众对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会这么招人恨呢?我想原因可能有三: